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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esday, May 31, 2011

婚姻,究竟是甚麼?


《婚前借愛》講兩個姊妹淘爭仔,二人跟那男的都已相識很久了,卻在臨結婚前才來爭,何苦呢,早啲爭吖嘛!

有朋友在網誌發出這句感嘆,原來她的姊妹最近被這兩個字纏擾得快要發瘋。

對了,「婚姻」是甚麼呢?

字典說:「婚,婦家也,《禮》云娶婦以昏時,婦人陰也,故曰婚」、「姻,婿家也,女之所因,故曰姻」,一男一女結合,就是婚姻。

所以說,Les們才可以結婚。Gay們,要「結姻」了。

如果單單從字面去講婚姻,那麼,拍拖也可以叫婚姻、同居當然也是婚姻的一種,甚至,一夜情也能算婚姻。男女結合就是婚姻嘛!一夜夫妻百夜恩嘛!

沒有比「背後的承諾」更能貼切地解釋婚姻。而這背後的承諾,是張長命契生死約,一宣了誓,就是終生成立的──所以我還不太明白,既然都容許人離婚了,為甚麼還要在新人誓辭裡加入「一生一世愛護你」?實在有點滑稽。

婚姻背後所包含的承諾,比一個人一生裡所有關係都要沉重。跟你說過「我們一世都是最好朋友」的密友,三五七年後疏遠的有反臉的有;沒錯你很錫爸爸媽媽,但你不用向天發「真的愛你」的誓。唯獨是結婚,二人人神共證立下愛的宣言,若然離婚收場,那麼,就是你或他或兩個人的人格有問題──你/你們發誓當食生菜。

所以我常常勸朋友,沒特別事的話,就咪鬼結婚。

呀對了,那位朋友的姊妹淘,就是因為「有特別事」,一個月前結了婚。

所謂特別事,其實也特別不到哪裡去,就是電視劇情常有的「她揭發了拍拖十年的男友偷食,男友為表箍煲的誠意火速求婚,她因為早已身心相許所以火速應承,婚禮火速進行,都還未趕得切請假去度蜜月,她已再次指發原來老公未搣甩第三者,二人又火速協議申請離婚」。就這樣。

「有目的婚姻」之中,以這種最無耻。這男的,不過以搞一場婚禮來表示歉意,但他其實一點歉意也沒有,他還繼續跟小三球來球往。他們那餐喜酒,是場欺詐之宴,有去飲的朋友看到如今這結局,碗翅真箇會背脊骨落(也會呻「早知唔去/早知唔做咁多人情!」)。

所以他在宣誓時,除了自己和對方的名字是真實無訛,其餘一概都是大話,都是誑言。

我覺得有趣的是,既然都搞了一場大龍鳳來表面上表示後悔和歉意了,為何這麼短時間之內,他的態度會180度轉變(據說他第二度被踢爆後,對她大發雷霆,還把她連人帶行李和日用品踢出家門)?

我想,是同一個謊被踢爆兩次所引起的自尊心危機。男人的臉皮,許多時比處女膜還要薄得多。

下面這段嘢,如果你正準備進入婚姻國度的話,請務必逐字逐句看清楚,看清楚婚姻究竟是甚麼:

I, ____, take you, ____, to be my (husband/wife). I promise to be true to you in good times and in bad, in sickness and in health. I will love you and honor you all the days of my life. I, ____, take you, ____, for my lawful (husband/wife), to have and to hold, from this day forward, for better, for worse, for richer, for poorer, in sickness and in health, until death do us part.

你看,婚姻,是多麼苛刻的一回事。

Text: F. Alarm

Friday, May 27, 2011

醉後派對


喝醉可以有多嚴重,看《醉爆伴郎團2》就知道了。

世界太瘋狂,我們都承受不了清醒。

那,不如喝個大醉,用麻痺了的視覺神經去面對一切。

不是嗎?上社交網站,每天總看到有朋友說:「今晚,不醉無歸!」、「晚上來一支,人生真正享受」、「某某:多謝你支好嘢,好好飲呀!」之類之類。

我們沒有禁酒令,所以基本上你口袋有錢的話,廿四小時都可以弄到各種酒擺在桌子上,call朋友來群酌或者自我獨酌都不犯法、不礙事。

我以前也算是個嗜酒的人,一星期總有一晚忘記了自己怎樣回家。後來覺得沒意思,便戒掉了。跟人說起,就借口說因為喝酒太傷肝──其實是,我就算喝醉了,看世界的方法還是一樣,至少,在那些忘了怎樣回家的晚上的翌日,我身邊都沒有躺著個陌生人、或者躺在陌生人家裡。

或者是我太豬扒吧,醉都冇人吼。哈。

是的,殘酷的現實是,你清醒正常的時候,沒人吼;要在醉到一定程度時,才有另一個也醉到一定程度的人表示對你有興趣,而且只是肉體上的興趣──你見過一對醉酒的男女在談情嗎?通常都係嘴咗先算的呢!

有位朋友,橫看豎看都不是豬扒吖,更不是落了牛肉精扮牛扒的豬扒吖,就是沒人扣門。在試過一兩次在酒吧識男仔後,這就幾乎成了她的習慣,外形呀性格呀甚麼的都不過問,總之「乾咗佢先」。能把她灌得高興的,當晚就能贏得美人歸。跟她落過一次吧,平時斯斯文文的她,喝醉後的那股勁,真可以說是「騷勁」。

這或者是,清醒時她自抬身價抬得太高,眼睛長在頭殼頂;受酒精影響後視覺神經反而扳回正常水平,許多清醒時看不上眼的男生,都變得還可以接受。

例如我和她去喝酒那晚,她丟下我們幾個朋友先跟一個男人走了。而那男人,堪稱是一客overcooked的雄性豬扒。

又有另一個朋友,跟男友的生活有點悶有點欠缺驚喜,弄得她性趣缺缺,都不大肯「辦事」,搞得兩人關係日趨緊張。後來她發現,當喝到半醉的時候,性欲就會回來,而且「來」的方式也跟平時迥然不同(「來」你知道是甚麼意思吧?)。暗示給男友知道,男友識趣地買了很多她愛喝的香檳,短暫挽回了失落多時的性歡愉。說是短暫,也就是三至四次,最多五次。

因為她男人是追酒飲的人,她感覺來了,他還在喝,有時一晚喝掉兩大支香檳。

所以,她的性欲來了,他呼呼大睡。

酒是種奇妙的東西,受它影響之後所開的人生派對,精彩多樣得如看電影一樣。

沒錯,是看電影一樣。而,你總不成廿四小時都在看電影的,總有離場的時候。

也所以,一些建立在酒精之上、或是在酒精影響下建立的關係,健康極有限。人總有清醒的時候,醉爆了之後,也還是要用平時的視覺神經去待人接物。

除非,你無時無刻都在喝酒。

小心傷肝。

Text: F. Alarm

Monday, May 23, 2011

你被綁架了?


《綁架現場》說的是真的綁架事件,與本文無關。

全球最大的綁票集團,叫「戀愛」。

好些人,一拍拖談戀愛,就好像被匪徒綁了去一樣,朋友們都找不著她。

偶然逮到機會可以跟她見見面吃個飯喝個小酒,也條件多多,幾點要交人啦、幾點要報到啦、能不能帶男友一起來啦,彷如要跟綁匪講條件,交足贖款才放肉參出來活動幾小時。

綁架的性質,是拿著甲的性命去威脅乙,繼而從乙身上得到好處。但這種戀愛式綁架,肉參往往都心甘命抵──試想一下,肉參的男朋友是不是真的禁錮著她不給她見朋友?他又能從中得到甚麼好處?

沒錯,這其實就是我們常說的「重色輕友」。

重色輕友其實沒啥大問題,畢竟拍拖對象有可能是你的終身伴侶,值得投資大量的時間去經營;相比之下,朋友總是來來去去的,可以話唔搵就唔搵,話搵番就搵番。之前英國有研究說,一個人只可以同時跟四、五個人保持極親密關係,一旦要撥時間拍拖,就平均要犠牲跟兩個朋友的親密關係,大家會漸漸疏遠。

承認了每個人都會重色輕友之後,我們來談談一種最討厭的例子:一個叫P的朋友,中學時我們就已認識,而要不是因為我們的關係老過阿婆,否則我也早就把她踢得遠遠的──她重色輕友不在話下,重點是她不讓朋友重色輕友。

例如說,她有拖拍時可以做得出100%的神龍不見首也不見尾,連一年一度的舊同學聚會於她也輕若鴻毛,甚至某一位老同學結婚,她也因為男朋友「不喜歡參與飲宴場合」而不赴約,氣得新娘從此不跟她往來。

這些也是小事,她的問題在於沒拖拍時,就會不是天天、也會隔天就黏著好朋友細訴單身女人之苦、獨居之寂寞、沒性生活之乾癟。這也沒所謂呀──如果好朋友也是單身的話。問題是:我都有拖拍咖大佬!我都要重色輕友、我都要時間陪男朋友經營我們都終身大事的呀!

她一於少理,她很樂意做電燈泡。你們有你們拍拖,我在旁邊也不出聲,沒所謂吧?你們攬攬錫錫就照做喔,我咁大個人看著不會臉紅的!也不會拍片放上網的喔!

最嬲的一次,是讓她知道我和前男友計劃去旅行,她嚷著要一起去,還說不會妨礙我們「預支蜜月」(這term會不會太石器時代了?)。厚著臉皮跟前男友商量,他既俾面我、也有點可憐她單身寂寞,便肯首了。誰知道這瘋婆子,竟然說睡單人房會怕,要在我們的房裡加床,順便省一筆。

我即時拒絕。我們的「預支蜜月」菜單,是二人前的,沒有搭枱的空間。而既然她這般瘋,我也不給面子了,兩個人話飛就飛,也沒通知她,還買了當地最難食的東西給她做手信。這種人的行為事後說起來確實是很好笑的,但在發生的當時,真的激到人頭髮直豎。

這些話我當著她的面前也能說出來,在這裡寫也不會怕她來尋仇;而且,她目前有拖拍,別人怎樣說她都不重要了。

你有沒有這種「自我綁架」的朋友?

還是,你自己就是這種人?

Text: F. Alarm

Friday, May 20, 2011

那個女人


《慾愛彌彰》裡有兩個女人,一個大婆,一個小三,做起朋友來。

要不是很憎很憎一個女人,你絕不會用「那個女人」來形容她。

為甚麼會很憎很憎一個女人?主要因為她來搶你嘢。

「嘢」,不外乎你老公或你男朋友。

如果一段關係裡不幸出現第三者,無論你會如何處理,先問:你會怎樣稱呼她?你會從各種途徑打聽她的名字麼?還是一直沿用「那個女人」(中間當然可以加個「賤」字,或各種粗口)來指代她?

朋友T是後者。她是check男友SMS時發現「那個女人」的,當然即時就知道她的名字。但T首先出名性格脆弱,其次就是她從來打死不相信男友會偷吃,那些SMS對她來說打擊太大了,以致,她根本afford不起說出那女人的名字,向朋友們轉述事件始末時,一直都說「那個女人」;而因為那個女人的名字普通不過,T身邊也不乏擁有同一個名字的朋友同事,所以,T這傻妹,跟所有叫這名字的女人都斷絕來往。即使過了這麼多年,她男友都換了新的,大家在她面前仍然不太敢提那個名字──也是T字頭的,真係撞鬼。

另一個朋友E,為人aggressive得多。得知男友有第二個時,第一反應不是憤怒抓狂,而是「希望了解這個女仔」。她瞞著男人約了她出來,卻不是講數,而是當交個朋友。難得她們二人在互訴往事之時發現大家的背景有很多共同之處,那天就一起去shopping行街儼然姊妹淘了。然後,E在她男友面前常常提起這女生的名字,輪到男的抓狂受不了,自己斬纜放棄那段三角關係。我們都讚E這招高明,她卻說只不過是想從小三身上,重新認識自己的男人。而最怪異的是,男的真的沒再聯絡小三,E卻不時約她出來食飯聊八卦。

還有一位K。知道男友有外遇時,她先是不動聲色,然後千方百計去找外遇的所有資料,最後連中文全名都給她找了出來。到跟男友攤牌時,她資料詳盡得嚇到男友屁滾尿流,逼得他已不能作任何否認,要直接跟她談問題核心。雖然知道得很多,K在談問題時卻連「佢」也不用,每次提起她都只用「嗰個女人」,以示她的賤名不值一提──那麼之前找得那麼辛苦,工夫不是白費了嗎?K是個非常善用資源的人,她在攤牌前早就拿著小三的名字去鵝頸橋,給阿五姑打你個小人頭。

關係裡出現的第三者,我們會定性她為敵人。提起敵人的名字,會令人情緒波動,所以不少女生都選用世界通用的「那個女人」。

但問題是,用「那個女人」心情會好一點嗎?

其實這個term所發放出來的不滿情緒和怨氣,比其他任何稱呼都大,聽在男人耳裡,也會牽動到他的情緒,令他愈來愈站在小三那一邊。

簡單點用比較中性的「佢」來作為代號,就算數了。畢竟她只是個閒角,你要解決的不是她,是你和另一半的各種問題。

Text: F. Alarm

Monday, May 16, 2011

視如己出


《愛與痛的追尋》(又是Natalie Portman!)的Emilia有個很深明大義的繼仔。這種繼仔,即使在現實出現,也只可能出現在西方人社會吧?

愈多愈多人離婚,離婚之後又再婚,所以後父和後母也就愈來愈多。

後父你會怎叫?不就是後父嘛!再不,就是uncle。

後母呢?也是會叫auntie的,不過呢還有一個專用名詞:後底乸。

就是如此不公平的啦!有專有名詞不特止,後底乸往往imply了「刻薄」,無論你真的對stepson stepdaughter多好多溫柔體貼,外人總會多多少少懷疑你閂了門就毒打他們,還不給飽飯他們吃。

因為,大家心裡都有這個想法──不是我親生、跟我沒血緣關係的細路,我為甚麼要愛他?──這是個錯得很緊要卻又很人之常情的想法,用一下腦就知道嘛:你的另一半是你生的嗎?跟你有血緣關係嗎?你還是一樣愛他。

一切都與血緣無關。後底乸之所以不能把後子後女視如己出,是因為這些細路令她想起老公的前妻。他們是老公與別個女人的愛情結晶,他們在一起時遺留下來的所有篤眼篤鼻的物件都可以丟掉以免眼冤,偏偏這些細路卻丟不得,還要他們照顧周到。

在某些情況下,後底乸是特別難做的,就是說──你搶人老公,你破壞了別人的家庭。老公是接受你了,但仔女怎能不對你恨之入骨呢?

朋友B一直都跟有婦之夫糾纏不清,初時她的確完全毋視我們朋友此起彼落的「唔好!唔好!」呼喚、極希望跟她的男人「修成正果」。過了幾年,男人竟然真的完成了跟前妻的分居和離婚創舉,還向B求婚。這回輪到B縮沙──因為男人的前妻放棄爭取女兒的撫養權(這招是多麼地狠毒),B如果跟他結婚,毋需十月懷胎就撿到個8歲的便宜女兒。

B不是向這小女孩下過苦功的,奈何人家母女感情好,即使她爸爸向訴她「係你阿媽唔要你咋!」她也打死不信;又大概是阿媽教的,現在每次見到B都指著她叫「狐狸精」。

「我真的受不了。幾愛他都好,一想起那隻死妹釘,我就提醒自己要清醒點。」B說。

對呢,「要清醒點」。這話過去幾年我們跟她說過不知幾多遍。

男人也清楚這點,手掌又肉手背又肉之下,當然是揀親生骨肉,結婚那種事,就等女兒長大成人明白事理之後再談。

所以呀,你若非100%肯定會愛這個人到老到死,就別跟他生孩子。像他們這一對,被一個黃毛小孩搞得不愉快(但這小孩明明又沒做錯甚麼),歸根究柢,就是那男的不夠愛前妻罷了。

也所以,選擇做狐狸精拆散大好家庭的,也最好別揀有小孩的家庭。

小孩既邪惡又礙事,惹上他們是很麻煩的呢!

Text: F. Alarm

Friday, May 13, 2011

不再讓你埋單


不再讓你埋單好、還是《不再讓你孤單》好?女人會說:兩樣都要。

聽到男人說這句話,女人應該都會心甜的。

這句話,是「來!讓我照顧你一世」的另一種說法。

未去到這個地步的男女,張單應該由誰來埋?

埋單,是初相識的男女試水溫的一大標準。常常聽到女人在約會後埋怨:「搞錯,一坐低未order就講到明AA!」男方也會跟兄弟呻:「我先小人後君子已經好君子咖啦,佢聽到我話AA就即刻黑面,老奉嘅咩!請咗你食飯冇下文我咪好蝕?」

在這個issue上,只可以跟男人說一聲:「讓下女人啦!」初初相識,你對她有興趣約她出來吃飯增進了解,其實應該以保險agent約客食飯的心態赴會──單一定是你埋的了,保險簽不簽得成是後話──你也會為了給對方留下好印象而揀套靚衫梳個靚頭吧?顯示出紳士風度buy her a dinner,也是其中一種留好印象的手段罷了;即使吃過飯後發現大家沒有發展空間,也免得被人周圍唱你孤寒吖一千幾百食窮你咩。

女人平時說要男女平等,一拗起來就搬紳士風度出來大男人嗎?NONONO,你們男人之間也有著這個問題。有一位男性朋友叫H,每逢跟兄弟幫出去飲酒,總會巨破費──他最容易醉,而一醉了就變身孟嘗君食客三千搶著碌卡埋單,他的所謂兄弟心想「賺到了有老細了」,每次飲嘢一定叫他。H拿著月結單看著那些不明不白的酒數,心裡很是不爽卻又怕開罪兄弟,唯有繼續做他的大醉俠孟嘗君。

女人在這方面均真得多,像我的幾個朋友,大家出來見面,吃飯也好睇戲也罷,感覺到要AA的便AA,有人高興請客就由她請,下次輪到另一個請總之請到大家所付的鈔打成平手。沒有人不高興沒有人心裡覺得自己蝕底,這不是王力大力撻伐的中國請客人化嗎?

中國人喜歡請客,老外財政獨立連情侶出去拍拖食飯也是AA制的。問題是,AA制還是請對方食飯,跟財政獨立有關係的麼?花個小錢請對方享受一下之後,你的財政仍然是很獨立、不會變成殖民地的。況且,個飯你都有份食啫,你花錢買的,不止於那兩餸一湯,而是二人相處、好好了解對方的時間。

以前的女人會說「梗係男人埋單啦」,現在的女人不會跟你計那幾百塊錢,卻也會說「不一定要男人埋單,但,最好由男人來埋單」。這說話的背後意思,一來是女人希望自己有被追求的感覺,二來也不過是想為男人保存面子。我讀中學時的男朋友窮得一清二白,跟同學出去玩,我也事先把自己會花的份量塞給他,那麼暗地裡我們是AA,但在人前他則是個「無論怎樣窮也會請女朋友玩」的好男友。

中學生都識,怎麼現在的大人會常常為一餐半餐飯斤斤計較?

答案該不會是「通脹」吧?

Text: F. Alarm

Monday, May 09, 2011

獨立的錯


《觀音山》的范冰冰是個狠角色,做起事來比陳柏霖果敢決斷,結果呢還好她夠主動吻上去,不然就會成為孤獨的獨立女生。

聰明的女人懂得扮蠢,聰明又獨立的女人呢?

懂得扮依賴。

有個港男嫌港女這嫌港女那,跑上《非誠勿擾》找內地姑娘,還數落港女的幾大罪狀,罪狀來來去去不外乎太獨立呀太要平等呀太自我中心呀太刁蠻挑剔呀之類的老調。

這些都不是問題,反正大家都知道不是每個港女都是如此。

肉酸的倒是立即出來反擊的人,彷彿把這些缺點都往自己頭上扣,爭著認頭,還夠膽說港女只有一個「好」字。羞家,丟臉。

但這也不是問題,反正大家都知道不是每個港女都只有好。

港仔有港女唔要、港女有剩又冇港仔要,誰是誰非拗到世界末日也拗不清。今天只討論「獨立」這一點。

獨立是甚麼呢?首先是經濟方面,你能夠自食其力,不用靠另一半給家用,有自己地方不怕吵架時被掃地出門,愛買的自己買愛吃的自己埋單。

還有就是心靈上的獨立。你可以不需人陪自己一個吃晚飯嗎?自己一個買飛入場睇戲呢?整個周末都獨自窩在家又如何?

獨立跟孤獨,很多時是一物的兩面。獨立的人,她自己一個就可以完善自己的世界了,毋需要別人來參一腿,所以孤獨的機率也很高。

而說到底,獨立,就是現代人最重要的價值觀──個人主義。所謂個人主義,就是自己做自己台戲的主角,而不是扮演別人套劇的配角。「別人套戲的配角」簡單點說,就是「成功男人背後的女人」。

時常聽到女生埋怨男友:「嗲佢嗰陣就嫌我煩,唔黐佢又話我獨立得滯唔夠小鳥依人!」簡單不過啦,因為你是跑龍套人家是導演,配角該怎麼做一定是由導演話事的嘛!

毋用爭辯的是,現在的女生,必須、一定要做自己的主角(無論你那套是荷李活鉅製抑或收視得幾點的肥皂劇)。世道難測,即使你甘心做人家的配角,也難保佢套劇半途腰斬把你趕離劇組。

這會不會太自私呢?當然不。你大可以把「男人背後的女人」當作主角來演,又或者生孩子後,將「母親」這角色演到拿金像獎。最緊要自己演得高興。

而做主角是需要點演技的。有個朋友她完全符合以上所定的「獨立」條件,完全駕馭得了自己台戲之餘,還懂得把握時機扮男友的配角,適時做個男人想要的小鳥依人賢妻良母,把男友騙得團團轉,全沒空隙說她煩或者太獨立。

你說,末了這不又是被男人牽著鼻子走嗎?他為甚麼不來我的戲台做配角?

把話說白點:男人,都自大得缺乏做配角的能力。女生贏的,不是獨立自主不是出眾演技,而是上佳的adaptability。

主角又做到,做配角又游刃有餘,世界是遲早會由我們來統治的。

Text: F. Alarm

Friday, May 06, 2011

皇室男女:所謂童話


希望他們的婚姻,會以童話式作結

童話,結果總是「王子公主開開心心咁生活落去」。

看完威廉和凱特的婚禮,有幾多恨嫁的女人會更加恨嫁?

恨嫁之餘,還要幻想自己穿起古典的長婚紗,踏上開篷馬車,由侍衛騎白馬開路,揮一輪手之後才在群眾群慫恿下咀一啖世紀之吻。

別忘記,這些,只是是童話式婚禮。未必一定就會成就「開開心心咁生活落去」的童話式婚姻。

而且,他們的婚禮之所以有童話feel,不過是因為大家都著古裝。你也可以在自己的婚禮上做得到(但記住是西式古裝,別讓大家都著到《洪武三十二》咁)。

另一個童話元素,是凱特以非blue blood的平民身份嫁入皇室,而且英國國內不乏「skip咗查理斯啦!直接俾威廉做皇帝啦!」的聲音,這意味在王位繼承排行榜上排第二的威廉,很可能會為大家帶來350年來首個平民王后。一個平民可以晉身成為王后,夠童話了吧?

問題是,平民也分很多種。凱特的爸爸本來有點小錢,花費大筆錢讓女兒進貴族中學,接著才有資格入到St. Andrew跟威廉相識,二人拍拖後父母又在出名樓價貴的倫敦為女兒買樓,令她跳升為業主,好讓人家不會覺得吾女是躲在廚房掃地的灰姑娘。

我沒有否認他們是真愛,但沒有前面那些經營,任你的愛有幾真,他們也根本不可能遇上對方吧?

情況就如編劇寫好劇本,最後能不能找到老闆投資而拍得成電影一樣;凱特爸和凱特媽,也不過是早為女兒編排好打入上流社會劇本,最後能不能成就童話,要看她的造化了。

我要說的是,童話是不會平白就發生的。如果你很有氣質睇得又打得,但出身、居住、工作、活動範圍都在屯門元朗天水圍的話,莫說是威廉王子,William陳也未必能識到。

屋邨窮家女嫁入豪門,只是電視劇的騙人情節。真要讓這種童話成真,必須精心打造──也必須由你父母那一代開始精心打造。

Text: F. Alarm

Thursday, May 05, 2011

皇室男女:搞得愈大 散得愈快


愛德華低調迎娶蘇菲,是皇室近年少有的成功couple──至少12年了還未離婚。

「皇室」這種古老的東西,當然要跟同樣古老的「魔咒」扯上關係。

溫莎王朝原本叫Saxe-Coburg-Gotha,一個充滿德國風情的名字(因為他們根本就是德國人),因為第一次世界大戰,大家都恨德國人,佐治五世左思右想,狠下決定把皇室的姓改為Windsor。嗯,夠晒英國味了。

但他們大概沒問過唐人街的堪輿學家這名字老不老嚟,改名之後雖然兩次世界大戰都成為戰勝國,可是大不列顛在地球的影響力急速下滑,殖民地一個個獨立或是還給人家;而且子孫的婚姻好像都受了點影響──尤其是伊利莎伯二世打後的皇室婚姻,愈搞得大,愈散得快。

英女皇和菲臘親王64年的婚姻雖然是經典中的經典,但自她大婚後,她妹妹瑪嘉烈公主、大仔查理斯、二女安妮、三仔安德魯都離婚收場,而他們的共通點是:婚禮都搞得很大,不是在西敏寺就是在聖保羅大教堂,而且全球電視直播(瑪嘉烈公主1960年出嫁的場面,是史上首個電視直播的皇家婚禮,當年已有3億觀眾收睇),「我願意」說得稍為有點口窒,也會成為全球焦點。

反而,唯一選擇在溫莎堡低調地成婚的女皇四仔愛德華,跟老婆蘇菲到現在還好端端的。而且,查理斯和安妮公主都先後再婚,再婚婚禮也極為低調(也不選在倫敦搞),他們的第二次婚姻,也是尚算成功。

那麼說,除了改名魔咒,倫敦也是幫兇?

那麼說,同樣在西敏寺結婚的威廉與凱特,豈不是危危乎?

我們常常說,結婚是兩個人的事。這是事實──如果只有你們兩個人知道你們結了婚的話。阮玲玉說人言可畏,其實人們也不用言,單單是站看、開著電視旁觀,也足夠叫一段婚姻如履薄冷。特別是皇室成員,他們花的是人民的錢,人民當然唔會放過你,狗仔隊日跟夜跟,稍有差池就成為小報頭條,沒有壓力才假。

愛德華嘛,他是做舞台劇的,大抵對鏡頭見慣見熟,加上有戲上時你來偷拍我更順便收宣傳之效,放馬過來可也(所以傳媒對他似乎沒甚興趣,只在他未婚前傳過一排他是同性戀)。

而威廉和凱特,生長在手提也可以拍片的年代,對群眾、偷拍壓力應該早習慣了吧?且看他們能不能一破「西敏寺魔咒」。

Text: F. Alarm

Wednesday, May 04, 2011

皇室男女:澳洲只有很少人口,他們的意見並不重要


老年溫莎公爵與夫人一起很快樂,應該高興過做皇帝吧?

情侶之間常常會問:你說你愛我,但你能為我犠牲甚麼?

為你犠牲王位,夠愛你喇啩?

愛德華八世不愛江山愛美人,登基不足一年就讓位給細佬佐治六世,目的只有一個:他誓要娶一個離過兩次婚的婦人辛普森夫人。

你說,離過婚有咩問題?卡米拉都離過婚啦!

時代不同嘛!在那個1930s年代,保守黨保守,不是保守黨的普遍也很保守。英國國教是反對離婚的,身為國教領袖的國王要娶一個離婚女人,教會當然反對,而且他還必須得到英聯邦其他國家的首相同意,澳洲首相表明反對後,愛德華八世這樣說:「澳洲得嗰幾丁人。」意謂他們的意見不用理會。

問題是當時的英國內閣也反對,如果他一意孤行,政府就要總辭,嚴重違反了君主立憲制下君主必須政治中立的理念。於是他只好退位,逃到法國去,在沒有國教神父和皇室成員見證下,靜靜地迎娶他的一生所愛。

這決定,令他一生與家人半反目,沒有拿著皇室請柬,他不能回英國,還被流放到那老遠的巴哈馬做戰時總統,政府拒絕給他使費,他的衣食住行花費,都是細佬私人醒他的。他媽媽王太后揶揄他:「to give up all this for THAT!」佐治六世也為這不肖哥哥起了個前無古人也應該後無來者的名銜──溫莎公爵──古今中外只有他一人擁有這名銜,乍聽很型,實際是皇室根本想跟他割蓆罷了。

橫眉冷對千夫指,把權位財富名譽家人所有都豁出去只為了與愛的人廝守,很浪漫吧對不?事實上,溫莎公爵登基前,已經有過很多段羅曼史,而且對象通通是已婚或離婚女人,可以肯定這是他的口味所在;其次他也曾跟一位已婚女友說「非你不娶」,只是對方認為他們這種關係會對皇室造成莫大影響,所以拒絕了他,他才轉而搭上辛普森夫人,後來讓她變成了很不名譽、前面不能冠以Royal Highness的溫莎公爵夫人。

立即就變得很不浪漫了吧?但你吹佢唔脹的是,他跟溫莎公爵夫人又真的白頭到老廝守到死,用專一來向皇室(尤其是皇太后)示示威。

溫莎公爵夫人是不是「美人」、值不值得他放棄所有,我們無從置喙;但他的勇氣,也是令人肅然起敬的──試問,如阿爸阿媽逼你嫁一個世交、生意夥伴之子,你卻鍾情一個賭徒、酒徒或癮君子時,你能夠為戀愛自由而拋幾多頭顱灑幾多熱血?

Text: F. Alarm

Monday, May 02, 2011

皇室男女:是他hang機?抑或她的麻煩不為人知?


據說查理斯是因為阿媽施壓才娶戴安娜,這種壓力,沒哪個男人不想要吧?

既然拉登都已死了,這世紀剩下的最大疑問就不再是「拉登在哪?」,而是「點解會揀佢?」

說的自是王儲查理斯為了卡米拉而不要戴安娜,非常經典的不愛美女愛醜女範例。

小時候就聽過愛德華八世「不愛江山愛美人」的故事,及至大個後看到他不惜放棄皇位也要迎娶的辛普森夫人的長相後,除了「咦?美人?」,也要讚嘆作這句成語的人是多麼地厚道。

查理斯大概暗地裡也遺傳了他外伯公這種口味。沒錯西施都是從情人眼裡走出來的,不過,戴安娜喎!戴安娜喎!當你娶了一個全球九成以上男人都想娶的女人時,你可說是責任重大,就算不給她幸福,也至少別跟大家說:「我有外遇」;就算有外遇,也至少別是卡米拉吧好不好?

而且,卡米拉是離婚婦人又是天主教徒,教會中人反對,皇室也不見得很高興,更不用說人民了。朋友說查理斯「珍饈食得太多,要吃點垃圾」,但垃圾食物吃過就算不用帶回家晚晚食吧?

或者你會說,人家是青梅竹馬、是初戀,那種感覺不是外表可以top得了的;而且他倆志趣相投,畫畫打獵打馬球樣樣都投;戴妃嗎?常常就去第三世界探訪窮人、穿起全副武裝去掃雷,任你是天仙下凡,一個唔該炸斷了一腳半臂,實在是很大鑊的事。

但還是那句:戴安娜喎!查理斯腦內做決定的那一部份,是不是hang機了?

反過來說,戴妃在人前是天使,背後會不會是個叫老公抓狂的魔鬼?這實在不得而知,兩公婆閂埋房門的事,無論侍從婢女們怎樣轉述,也很難說得準。

在他們仨的故事上,我們只需要學會:揀終生對象,還是選個合得來夾得去的人為佳。不是說不能揀個西施,但揀了就可別又跟東施拖拖拉拉,還跟人說「我同東施夾啲」。

否則,終生都會被人問:你係咪傻咖?

誰想由一個傻的人做國王?

Text: F. Alarm

不如重新開始


《危機解密》的Jake Gyllenhaal可以死幾次再重新來過,下次你男人問你「可不可以重新來過」時,先問他可不可以死而復生。

又沒有時光機,「由頭嚟過」真有可能實現嗎?

首先要談的,是為甚麼要提出「由頭嚟過」。

當然是因為有人做了不可原諒的事,又企求對方海量得可以把這事丟進資源回收桶然後清理它,再來一次磁碟重組,乜都忘得一乾二淨。

也有好些情況是,吵架的時候把話說得重了,弄到對方重傷甚至流血不止才知衰、才企求對方的傷口立即癒合,當沒聽過那些如青龍偃月刀般尖銳的傷人說話。

從前有個人叫朱買臣(用「買」字來做名真的很勁),貧賤時貧得要斬柴維生,他的老婆嫌棄他窮一走了之;後來買臣兄富起來了,老婆又回來要求復合,買臣他拿來一盆水潑在地上(而且是泥地),說:「你能把這些水收回盆裡,我們就重頭嚟過吧!」

這,叫「覆水難收」。

不止感情事,所有事情都是一發生了就成為永恒,沒得當粉筆字般抹掉、沒得當沒有發生過。

但其他事情,例如工作啦投資啦買樓賣樓啦這些實事,要是你做錯了,是九成九會受到懲罰,在公司做錯事會被炒、尖峰時刻摸頂買樓會成為負資蟹、衝紅燈過馬路可能會被撞飛至甩皮甩骨。

偏偏,一牽涉到這「情」字時,覆水也很有可能回收。

例如朋友On(她說單用O字太寡,要我把她說得特別點),她男朋友呀,以一般的標準來說可以稱得上是賤男,外面有女人(而不羞於承認)、問On借錢(而不還)、把女友當妹仔般呼來喚去(而又沒有出糧給她),只差沒有跟她說「不如你出嚟做」。俾著大部份港女,遇上這種質素的港仔,不在blog公開唱衰佢已算有品了。

而每次他被外面那些女人拋棄時,又會哭喪著臉回來求On原諒,說外面那些只是玩玩,對她才是認真的,希望她可以給大家一次機會重新開始。當然也順道說借了的錢會逐個月攤還,兼且承諾以後會對她好之類。

這些話,當然只是些過場的對白。待他又有新的affair時,別說跟誰才是認真、每個要攤還的錢也忘光光呢。

On怎麼能忍到如此地步?.是他的熱淚太過感人肺腑吧?還是因為可憐他是個孤兒?

都不是。她的心一早死了,甚麼重新開始從頭來過,都是用敷衍那男人的。她在等待的,是跟一個真正對她好的人重新開始。

「大可以先把他甩掉吧?」

「沒所謂,就當是養著一隻有時會來有時不知所蹤的流浪狗吧!」

養這隻流浪狗的皮費可真不菲呢!

Text: F. Alar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