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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iday, May 06, 2011

皇室男女:所謂童話


希望他們的婚姻,會以童話式作結

童話,結果總是「王子公主開開心心咁生活落去」。

看完威廉和凱特的婚禮,有幾多恨嫁的女人會更加恨嫁?

恨嫁之餘,還要幻想自己穿起古典的長婚紗,踏上開篷馬車,由侍衛騎白馬開路,揮一輪手之後才在群眾群慫恿下咀一啖世紀之吻。

別忘記,這些,只是是童話式婚禮。未必一定就會成就「開開心心咁生活落去」的童話式婚姻。

而且,他們的婚禮之所以有童話feel,不過是因為大家都著古裝。你也可以在自己的婚禮上做得到(但記住是西式古裝,別讓大家都著到《洪武三十二》咁)。

另一個童話元素,是凱特以非blue blood的平民身份嫁入皇室,而且英國國內不乏「skip咗查理斯啦!直接俾威廉做皇帝啦!」的聲音,這意味在王位繼承排行榜上排第二的威廉,很可能會為大家帶來350年來首個平民王后。一個平民可以晉身成為王后,夠童話了吧?

問題是,平民也分很多種。凱特的爸爸本來有點小錢,花費大筆錢讓女兒進貴族中學,接著才有資格入到St. Andrew跟威廉相識,二人拍拖後父母又在出名樓價貴的倫敦為女兒買樓,令她跳升為業主,好讓人家不會覺得吾女是躲在廚房掃地的灰姑娘。

我沒有否認他們是真愛,但沒有前面那些經營,任你的愛有幾真,他們也根本不可能遇上對方吧?

情況就如編劇寫好劇本,最後能不能找到老闆投資而拍得成電影一樣;凱特爸和凱特媽,也不過是早為女兒編排好打入上流社會劇本,最後能不能成就童話,要看她的造化了。

我要說的是,童話是不會平白就發生的。如果你很有氣質睇得又打得,但出身、居住、工作、活動範圍都在屯門元朗天水圍的話,莫說是威廉王子,William陳也未必能識到。

屋邨窮家女嫁入豪門,只是電視劇的騙人情節。真要讓這種童話成真,必須精心打造──也必須由你父母那一代開始精心打造。

Text: F. Alarm

Thursday, May 05, 2011

皇室男女:搞得愈大 散得愈快


愛德華低調迎娶蘇菲,是皇室近年少有的成功couple──至少12年了還未離婚。

「皇室」這種古老的東西,當然要跟同樣古老的「魔咒」扯上關係。

溫莎王朝原本叫Saxe-Coburg-Gotha,一個充滿德國風情的名字(因為他們根本就是德國人),因為第一次世界大戰,大家都恨德國人,佐治五世左思右想,狠下決定把皇室的姓改為Windsor。嗯,夠晒英國味了。

但他們大概沒問過唐人街的堪輿學家這名字老不老嚟,改名之後雖然兩次世界大戰都成為戰勝國,可是大不列顛在地球的影響力急速下滑,殖民地一個個獨立或是還給人家;而且子孫的婚姻好像都受了點影響──尤其是伊利莎伯二世打後的皇室婚姻,愈搞得大,愈散得快。

英女皇和菲臘親王64年的婚姻雖然是經典中的經典,但自她大婚後,她妹妹瑪嘉烈公主、大仔查理斯、二女安妮、三仔安德魯都離婚收場,而他們的共通點是:婚禮都搞得很大,不是在西敏寺就是在聖保羅大教堂,而且全球電視直播(瑪嘉烈公主1960年出嫁的場面,是史上首個電視直播的皇家婚禮,當年已有3億觀眾收睇),「我願意」說得稍為有點口窒,也會成為全球焦點。

反而,唯一選擇在溫莎堡低調地成婚的女皇四仔愛德華,跟老婆蘇菲到現在還好端端的。而且,查理斯和安妮公主都先後再婚,再婚婚禮也極為低調(也不選在倫敦搞),他們的第二次婚姻,也是尚算成功。

那麼說,除了改名魔咒,倫敦也是幫兇?

那麼說,同樣在西敏寺結婚的威廉與凱特,豈不是危危乎?

我們常常說,結婚是兩個人的事。這是事實──如果只有你們兩個人知道你們結了婚的話。阮玲玉說人言可畏,其實人們也不用言,單單是站看、開著電視旁觀,也足夠叫一段婚姻如履薄冷。特別是皇室成員,他們花的是人民的錢,人民當然唔會放過你,狗仔隊日跟夜跟,稍有差池就成為小報頭條,沒有壓力才假。

愛德華嘛,他是做舞台劇的,大抵對鏡頭見慣見熟,加上有戲上時你來偷拍我更順便收宣傳之效,放馬過來可也(所以傳媒對他似乎沒甚興趣,只在他未婚前傳過一排他是同性戀)。

而威廉和凱特,生長在手提也可以拍片的年代,對群眾、偷拍壓力應該早習慣了吧?且看他們能不能一破「西敏寺魔咒」。

Text: F. Alarm

Wednesday, May 04, 2011

皇室男女:澳洲只有很少人口,他們的意見並不重要


老年溫莎公爵與夫人一起很快樂,應該高興過做皇帝吧?

情侶之間常常會問:你說你愛我,但你能為我犠牲甚麼?

為你犠牲王位,夠愛你喇啩?

愛德華八世不愛江山愛美人,登基不足一年就讓位給細佬佐治六世,目的只有一個:他誓要娶一個離過兩次婚的婦人辛普森夫人。

你說,離過婚有咩問題?卡米拉都離過婚啦!

時代不同嘛!在那個1930s年代,保守黨保守,不是保守黨的普遍也很保守。英國國教是反對離婚的,身為國教領袖的國王要娶一個離婚女人,教會當然反對,而且他還必須得到英聯邦其他國家的首相同意,澳洲首相表明反對後,愛德華八世這樣說:「澳洲得嗰幾丁人。」意謂他們的意見不用理會。

問題是當時的英國內閣也反對,如果他一意孤行,政府就要總辭,嚴重違反了君主立憲制下君主必須政治中立的理念。於是他只好退位,逃到法國去,在沒有國教神父和皇室成員見證下,靜靜地迎娶他的一生所愛。

這決定,令他一生與家人半反目,沒有拿著皇室請柬,他不能回英國,還被流放到那老遠的巴哈馬做戰時總統,政府拒絕給他使費,他的衣食住行花費,都是細佬私人醒他的。他媽媽王太后揶揄他:「to give up all this for THAT!」佐治六世也為這不肖哥哥起了個前無古人也應該後無來者的名銜──溫莎公爵──古今中外只有他一人擁有這名銜,乍聽很型,實際是皇室根本想跟他割蓆罷了。

橫眉冷對千夫指,把權位財富名譽家人所有都豁出去只為了與愛的人廝守,很浪漫吧對不?事實上,溫莎公爵登基前,已經有過很多段羅曼史,而且對象通通是已婚或離婚女人,可以肯定這是他的口味所在;其次他也曾跟一位已婚女友說「非你不娶」,只是對方認為他們這種關係會對皇室造成莫大影響,所以拒絕了他,他才轉而搭上辛普森夫人,後來讓她變成了很不名譽、前面不能冠以Royal Highness的溫莎公爵夫人。

立即就變得很不浪漫了吧?但你吹佢唔脹的是,他跟溫莎公爵夫人又真的白頭到老廝守到死,用專一來向皇室(尤其是皇太后)示示威。

溫莎公爵夫人是不是「美人」、值不值得他放棄所有,我們無從置喙;但他的勇氣,也是令人肅然起敬的──試問,如阿爸阿媽逼你嫁一個世交、生意夥伴之子,你卻鍾情一個賭徒、酒徒或癮君子時,你能夠為戀愛自由而拋幾多頭顱灑幾多熱血?

Text: F. Alarm

Monday, May 02, 2011

皇室男女:是他hang機?抑或她的麻煩不為人知?


據說查理斯是因為阿媽施壓才娶戴安娜,這種壓力,沒哪個男人不想要吧?

既然拉登都已死了,這世紀剩下的最大疑問就不再是「拉登在哪?」,而是「點解會揀佢?」

說的自是王儲查理斯為了卡米拉而不要戴安娜,非常經典的不愛美女愛醜女範例。

小時候就聽過愛德華八世「不愛江山愛美人」的故事,及至大個後看到他不惜放棄皇位也要迎娶的辛普森夫人的長相後,除了「咦?美人?」,也要讚嘆作這句成語的人是多麼地厚道。

查理斯大概暗地裡也遺傳了他外伯公這種口味。沒錯西施都是從情人眼裡走出來的,不過,戴安娜喎!戴安娜喎!當你娶了一個全球九成以上男人都想娶的女人時,你可說是責任重大,就算不給她幸福,也至少別跟大家說:「我有外遇」;就算有外遇,也至少別是卡米拉吧好不好?

而且,卡米拉是離婚婦人又是天主教徒,教會中人反對,皇室也不見得很高興,更不用說人民了。朋友說查理斯「珍饈食得太多,要吃點垃圾」,但垃圾食物吃過就算不用帶回家晚晚食吧?

或者你會說,人家是青梅竹馬、是初戀,那種感覺不是外表可以top得了的;而且他倆志趣相投,畫畫打獵打馬球樣樣都投;戴妃嗎?常常就去第三世界探訪窮人、穿起全副武裝去掃雷,任你是天仙下凡,一個唔該炸斷了一腳半臂,實在是很大鑊的事。

但還是那句:戴安娜喎!查理斯腦內做決定的那一部份,是不是hang機了?

反過來說,戴妃在人前是天使,背後會不會是個叫老公抓狂的魔鬼?這實在不得而知,兩公婆閂埋房門的事,無論侍從婢女們怎樣轉述,也很難說得準。

在他們仨的故事上,我們只需要學會:揀終生對象,還是選個合得來夾得去的人為佳。不是說不能揀個西施,但揀了就可別又跟東施拖拖拉拉,還跟人說「我同東施夾啲」。

否則,終生都會被人問:你係咪傻咖?

誰想由一個傻的人做國王?

Text: F. Alarm

不如重新開始


《危機解密》的Jake Gyllenhaal可以死幾次再重新來過,下次你男人問你「可不可以重新來過」時,先問他可不可以死而復生。

又沒有時光機,「由頭嚟過」真有可能實現嗎?

首先要談的,是為甚麼要提出「由頭嚟過」。

當然是因為有人做了不可原諒的事,又企求對方海量得可以把這事丟進資源回收桶然後清理它,再來一次磁碟重組,乜都忘得一乾二淨。

也有好些情況是,吵架的時候把話說得重了,弄到對方重傷甚至流血不止才知衰、才企求對方的傷口立即癒合,當沒聽過那些如青龍偃月刀般尖銳的傷人說話。

從前有個人叫朱買臣(用「買」字來做名真的很勁),貧賤時貧得要斬柴維生,他的老婆嫌棄他窮一走了之;後來買臣兄富起來了,老婆又回來要求復合,買臣他拿來一盆水潑在地上(而且是泥地),說:「你能把這些水收回盆裡,我們就重頭嚟過吧!」

這,叫「覆水難收」。

不止感情事,所有事情都是一發生了就成為永恒,沒得當粉筆字般抹掉、沒得當沒有發生過。

但其他事情,例如工作啦投資啦買樓賣樓啦這些實事,要是你做錯了,是九成九會受到懲罰,在公司做錯事會被炒、尖峰時刻摸頂買樓會成為負資蟹、衝紅燈過馬路可能會被撞飛至甩皮甩骨。

偏偏,一牽涉到這「情」字時,覆水也很有可能回收。

例如朋友On(她說單用O字太寡,要我把她說得特別點),她男朋友呀,以一般的標準來說可以稱得上是賤男,外面有女人(而不羞於承認)、問On借錢(而不還)、把女友當妹仔般呼來喚去(而又沒有出糧給她),只差沒有跟她說「不如你出嚟做」。俾著大部份港女,遇上這種質素的港仔,不在blog公開唱衰佢已算有品了。

而每次他被外面那些女人拋棄時,又會哭喪著臉回來求On原諒,說外面那些只是玩玩,對她才是認真的,希望她可以給大家一次機會重新開始。當然也順道說借了的錢會逐個月攤還,兼且承諾以後會對她好之類。

這些話,當然只是些過場的對白。待他又有新的affair時,別說跟誰才是認真、每個要攤還的錢也忘光光呢。

On怎麼能忍到如此地步?.是他的熱淚太過感人肺腑吧?還是因為可憐他是個孤兒?

都不是。她的心一早死了,甚麼重新開始從頭來過,都是用敷衍那男人的。她在等待的,是跟一個真正對她好的人重新開始。

「大可以先把他甩掉吧?」

「沒所謂,就當是養著一隻有時會來有時不知所蹤的流浪狗吧!」

養這隻流浪狗的皮費可真不菲呢!

Text: F. Alar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