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婚前試愛》的新郎新娘算是走運了,至少兩人都各有短暫情人,算是打個和,非常公平。
愛情,是不能寫包單說一定會天長地久,但卻可以訂明短期租借。
「可唔可以做我一晚女朋友?」多麼經典的ons開場白,比起「可唔可以同我一生一世?」壓力小得多,更容易說得出口。
看《婚前試愛》的plot,說臨近結婚的男女周秀娜和羅仲謙(BTW,你哋得唔得佢?我覺得不說話還可以,他一開口說話舌頭下面永遠像攝了條菜心),各自在外面有一個三日情人,在婚期前放了一個肉欲橫流的短假期。
究竟,是否真的有「婚前壓力」這回事?說的可不單是揀婚紗呀搞酒席呀派請帖呀等等瑣事所帶來的壓力,而是「婚後就不能自由自在地去玩了」的心理壓力。
於是男的搞stag party女的搞hen’s night,許多時只是跟同性友人飲酒唱歌狂歡一夜;但,在這種「大江東去冇回頭」的心理壓力下,要是在現場有一位還過得去(甚至是幾唔錯的AAA級)異性出現,在酒精和身邊叫喊著「去馬啦!人一世物一世!」的朋友的慫恿下,婚前偷食就極有可能發生。
好了,對方知道你即將結婚也肯跟你玩,那說明這人是個沒包袱player,他/她並沒有要搶你到手的意思。一切都看你這個即將與最愛的人commit一生一世的人,究竟是真的認為「一生人點都要偷一次」、抑或只不過以婚前壓力做藉口,來減輕自己的罪?
即使真的偷了,也有幾種後果。一是你以後很乖很守夫婦之道,一是你上癮了婚後偷個不停,再不,就是超霉運地東窗事發,偷一次也被發現。
聽過一個故事這樣說:男與女即將結婚啦,男的跟兄弟們闢K房狂歡玩樂,人愈來愈多,在兄弟的朋友的朋友中有個女孩玩得特別high;然後,翌朝男的就在時鐘酒店的床上醒來,身旁不消說自是那位high女孩。也不消說,二人都脫得精光。
男的斷了片,玩過開心過的都忘光光,立即打給伴郎查詢,伴郎說:「大家叫你們去開房,其實我們只是說笑的,你卻真的帶走她啦!」
朋友有時是種可怕的動物,他們會給我們勇氣,鼓勵我們做一些平時不敢做的事;但呢,他們有時也會飾演人肉版維基解密,將你幹過的大膽事洩漏出去。
洩漏的對象,更是未來阿嫂──那男的後日就會迎娶的女人。除了「靠害」和「冇義氣」,實在想不出別的更好的形容詞。
女的氣憤難平自是當然,男的雙膝下跪發著毒誓說「只是送她回家,甚麼都沒做過」(他自己不記得做過甚麼,那就是甚麼都沒做啦!)。不過離婚期只得兩日,你還單獨送別的女人回家,這條罪也已足夠狗頭鍘侍候,一刀兩斷了。
只是,女的礙於酒席蜜月新居裝修一切都安排好,只欠起跑的一下槍聲;再看著聲淚俱下的未來老公,這口氣於是就姑且吞藥一般吞下去,婚照結,蜜月照去,新居照入伙。
可是這口氣其實還頂在心口,每次吵架就拿出來重提,女的認定男的實在有偷過,男的覺得太冤枉,還說「我咁醉,想搞都唔得啦!」
不夠半年,他們就搞離婚了。
片名裡面的「試」字用得很妙,那是試驗兩人的愛能不能頂得住誘惑?還是在婚前停一停諗一諗,去試、去尋求其他愛的機會?
有些人說,試過出街食後,會更愛住家飯。
婚姻如果真箇如此需要相對論來支持,大家就餐餐出街食啦,別弄住家菜了。
Text: F. Alar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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