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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day, November 22, 2010

酒,戒


《酒徒》是意識流經典,也間接讓我們覺得做酒徒是件很有型的事。

你的另一半有甚麼(討你厭的)嗜好?

兩個人走在一起,即使不是志趣和興趣都相投,至少也不會有討厭對方某一種嗜好的情況出現吧?

例如說,這一兩年很流行踩單車對不?有一對情侶朋友就是這類單車迷,每個周末都會聯同其他車友東踩踩西踩踩健康健康一下。如果,其中一方很憎踩單車,另一半卻時常自個兒跑了出去跟朋友們踩。這樣,無論踩單車是種多麼健康的活動,看在對方眼裡都跟去夜總會沒分別。

同樣道理,這世上也有很多毒鴛鴦酒鴛鴦,拍拖活動就是兩人一起沉淪在化學品和酒精帶來的幻覺裡。要是當中一個叮一聲醒悟了要戒毒戒酒,無論這是對健康多麼有益的決定,另一半會怎樣想?

「你不再愛我了。」

說到底,又是步調有差異的問題。

我一直不大明白為甚麼政府要專門拍一個勸女生戒煙的廣告。上星期大白天走過CWB街頭後就明白了:沿路碰見過二十個以上的吸煙者,竟然只得一個男人。

在酒界,情況也相若。以前,只有舞小姐才會很劈得;現在,爛飲的女生多的是,比男人劈得更兇的絕不罕見。

這跟女生抽煙一樣,是沒甚麼問題的。正如學外語必定是先學粗口,女生要爭取男女平等要做跟男人一樣的事,總是先由一些普遍被認為是「壞」的行為開始。

有這麼一個case:一對男女W和C在酒吧認識,W其實只是個social drinker並不是特別愛醉,但為了與這個心儀的C有更多接觸機會,就常往那酒吧跑,跟她喝個天昏地暗──C正是現在常見的、只要還有一點清醒意識都不肯埋單的醉娃。

W大概也有一點不放心她的意思吧,開始管起送她回家的事兒來,三個月過去,他們醉後坐的的士,停的地方不再是C的家,而是W獨居的地方。

抱得醉人歸,W蒲pub的日子也就結束了──別忘了蒲pub只是他追C的手段,都追到手了,還要去?可是嘛,C仍然是個醉娃,害得W時常通宵等她回家,久不久也要在臨天光時份飛的出去接。

他也曾提出過:別出去喝啦!在家喝好不?

「不!常常請朋友上來喝酒,你又會不高興了。這是你的地方。」

然後,W開始埋怨C的酒癮,以健康理由要她戒掉,不戒掉也減點量,「這是為你好!再這樣下去我們不會有將來!」

W的理由很光明正大好像很為心愛的人著想,但他忘記了,要是沒有酒,他不知何年何月才能把C弄到手。做人要飲酒思源才好。

不過呢,要是C也覺得非W不可嫁,把酒戒掉也未嘗不是好事。

喝到肝硬化要求人捐肝的話就不大好啦。

Text: F. Alar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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