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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iday, September 25, 2009

婚‧姻


《求婚的惡魔》的Sandra Bullock正正是利用結婚來換居留權的聰明人。

我們做任何事,都有目的。結婚也是一樣。

可能你會說:沒有目的!我是真的愛他才嫁他的!

對喔,你是真的愛他,所以才用婚姻來宣告「(至少在離婚之前)這個人是我的」,跟在馬匹牛隻身上打烙印的分別大概只在於:婚結了還可以離,烙鐵印下去就是一世的了。

透過結婚來佔有一個你愛的人,是很偉大的目的。然而,世上也有太多人為了其他目的而宣誓說「I Do」:別國的居留權、更低的稅率、申請政府貸款的資格、與親家保持良好的通商關係、償父母飲新抱茶的心願、朋友們紛紛結婚我也別執輸的羊群心理,等等。

有一個男人,條件不好不差,就是膽小又沒有女人緣,差不多四十了仍然是單身寡佬。看著朋友們一個一個成為老襯,平常出來玩樂喝酒,不能像以往般放縱啦!人人都要在指定時間交人。男人心裡癢得不是味兒,最好就是當下有個女人跟自己結婚,免去拍拖談戀愛的麻煩。

又有一個女人,條件剛好也是中位數,因為是家中老么,兄姊都結婚搬出了,她就顯得份外「黐家」,假期時也都留在閨中陪伴兩老;加上工作環境完全沒機會接觸異性,苦無戀愛resume,三十開外年華漸老花也漸黃,最好就是當下有個男人拿著婚戒跪下,在老家附近共築愛巢,讓她可以時時回去晨昏定省。

老天爺忽然大發慈悲,讓男人和女人透過朋友的朋友的朋友遇上了。大概是互相嗅到對方恨結婚的氣味吧,認識才兩個月果然就結婚了,快過閃電,簡直是光速。

好了。婚後問題當然是一籮筐,「嫁了你真後悔」、「結婚前你不是這樣子的」等等對白不絕於耳。這兩個沒戀愛經驗的中年人雖然常常像小孩般吵嘴罵架,卻從來沒一方提出過「離婚」,連吵得頭昏腦脹失去理智時那些「意氣離婚」也未嘗過一回。

這是因為,他們兩人都是對方的「目的」,他們都是只想有個人跟自己結婚、終老,也知道一旦放棄對方,很可能就會孤獨一生啦!

你可能會覺得是種悲哀,覺得跟以前由父母指定的婚姻沒分別。對,他們未必就真的很相愛,至少未必是因為很相愛而結婚,而且把對方換成任何其他人也可以。但嘛,目的都達到了,還嫌三嫌四喔?他們都是很聰明的人,沒有想太多「我愛你多過你愛我」等等無謂問題,總之,有個伴兒,即使是以冤家的方式相處,也比沒有人跟自己吵架強。

想結婚/快結婚的朋友,要考慮的不是有多愛對方呀對方半身不遂時肯不肯照顧終生呀等等多餘事兒,請考慮結婚能不能幫助你達到目的。

有幫助的話,多結無妨。

撰文:NZ39

Monday, August 31, 2009

被利用的愛


《希魔撞正殺人狂》的戲院老闆娘,正是利用德軍男主角對自己的愛慕,來策劃暗殺希特拉的大計。這種利用才偉大嘛!

常言道,最惡劣的不是冷酷無情,而是玩弄感情。

甚至是利用別人的愛,從中獲得好處。

有不少男女,明知自己大有市場,裙下/褲下之臣多不勝數,他們也不急於在芸芸崇拜者中挑選真命天子,反而在這群甚麼都肯付出的「水魚」身上尋找物質、甚或如偶像般被崇拜的感覺。

有這麼一個故事:

A和B都是傳媒工作者,二人雖然沒共事過,但這行業的圈子小,男人A和女人B有很多mutual friends,很間接地也稱得上是認識。B是很容易受感動的人,某次看到A的稿子後深受打動,暗暗就喜歡上A,可是礙於感到自己跟他在外形上差天共地,加上他已有女朋友,於是選擇做個隱形的愛慕者。

直至有一天,他們交換了MSN。

在網上世界,A是個很健談的人,每次見B online,都會主動跟她聊,聊得比較熟落之後,A還會向B訴苦,說自己的財政和戀愛狀況是如何地不濟,甚至開始有具有性暗示的句子出現。能夠跟愛慕的對象聊,B心裡自然喜孜孜啦!當她知道對方欲求不滿時,還很不顧面子地提出:「不如我們來一次」。

是的,B「送上門」了。

這種事做過幾次之後,B不知何處來的勇氣,問A:「如果你們分手,你跟我會有發展機會嗎?」A說:「當然有。」B對A更迷戀了,甚至單方面認為他是自己的男朋友。

A是個大花筒,消費欲望很高,卡數的欠款也同樣地高。既然是「男朋友」,當然要對他付出一切吧!B很積極地為A找freelance機會,自己公司有甚麼工作需要外判,B都優先聯絡他,後來甚至離譜得自己寫的稿出A的筆名,A半點力也沒出過半隻字也沒寫過,稿費就袋袋平安。可惜稿費有限碌卡無窮,每周幾百蚊的額外收入絕對滿足不了A;而這個體貼的「女友」,雖然自己的戶口結餘不見得特別理想,至少她的信貨紀錄不差嘛!後來她居然主動以自己名義向銀行貸款,轉借給A還卡數。

A滿口感激,然後,便消聲匿跡了。

債務纏身的B很想找A,透過mutual friends找他其實也並不困難,只是礙於:這一切都是她自願自發的,A從來就沒有要求過,很難跟朋友開口表明:「我被騙了,不止財,還有色」嘛。

怪只怪當初是自己「送上門」。

你可以說A是賤男,但卻不得不同時承認,B也是笨女。雖然說,愛是無私無償的,問題是:這是愛嗎?這只是單方面的崇拜吧!是單戀呢!你送花給偶像,會要求偶像攬著那束花上床嗎?他接過後隨手就放一邊,你能怪他嗎?

對A來說,B不過是個提供物質和性滿足的自來人,他是無端賺到了,並且賺到的超過他應得的。你說他會不會記得B?會的,當他的卡數又累積到爆燈時,大概會拿著很多藉口再去找B。

聲明:這是聽回來的故事,我不認識B本人。如果B你剛好路過,想跟你說一聲,即使是單戀,也絕對需要底線,底線一旦被逾越了,是沒人可憐你的。

撰文:NZ39

Sunday, July 26, 2009

私家偵探


想知道真相的欲望,有時是會把人逼瘋的。你看《殺人犯》的城城不就是嗎?

拍拖拍得好像查案一樣,你身邊的那一位,是否也是你的「私家偵探」?

人心難測,要窺知別人心裡想著甚麼、做過甚麼,唯有從他身上找出蛛絲螞跡,這不單是警探會做的事,戀愛中的人,有不少也會幻想自己是福爾摩斯,認定另一半是嫌疑犯,誓要查出他的犯案證據。

這是最近聽來的故事:女的叫H男的叫J,同居也有四年的時間,H卻一直都感到很不安,不安的源頭是,他們是典型的醜女配美男的組合。在這種組合下,女方的陰影自然是怕男朋友會被美色迷惑,一旦有女人投懷送抱,就會很輕易丟下其貌不揚的自己。

不安歸不安,同居了四年也總算相安無事,J大概沒H所想像般不老實,拈花惹草呀狂蜂浪蝶呀居然一次也沒有發生過。怎麼說「居然」呢?這是H的想法,她呀,就是認為自己的男朋友這麼高大那麼英俊,即便自己不去胡混,也必定有女人黐埋身才對。怎麼一次半次馬腳也沒露出過呢?當中必有文章。

「一定是因為他掩飾得太好了!」這是H的結論。

然後,H就開始了沒事找事的偵探生活,首先是每晚趁J洗澡時,詳細檢查他手機的history,當然也會check短訊信箱啦!一頭半月找不到罪證,便找個機會偷看J輸入電郵密碼,拿到密碼後,她竟然花了一個星期,在公司登入J的電郵地址,從頭到尾看了他收件箱內的所有郵件,總共3,000封!當中雖然是有些可疑的女性名字(在她的角度看,常常跟J有電郵往來的女性,即是可疑的女性),可是莫說白紙黑字的偷食實證,連個flirtatious點的詞句也找不著。

接下來還可以怎樣?還有Facebook和MSN嘛!用同樣的email address和密碼,H輕易進入了J的私密FB世界,可惜啊,他在Restaurant City和Happy Farm內交往得比較頻繁的,都是H也認識的男性朋友;Inbox裡也盡是些「Happy Bday」等等的無聊留言。

MSN成為她最後的希望。她為安全計,以離線狀態登入J的MSN,發現他的連絡人不多嘛,才100個左右,再看他的history,逐個逐個(看顯示名稱似是)女生地檢查。

也沒有發現痛腳。

H焦急了。在那種狀態下,她真正變成想找到真憑實據來指控男朋友出軌的偵探,破不了案的話會忐忑難安。

這種女人實在可怕。她找男朋友的碴,本來是想醫治自己的不安;找不到,不但沒能令自己安心下來,反而湧出份量更大、濃度更高的不安感。

其實你看啊,一個男人在電腦世界用來用去都是同一組名稱和密碼,而且MSN會留history,就約略看得出他沒有刻意隱瞞甚麼──至少在網絡世界沒有隱瞞,他有沒有跑去召妓/偷食/把妹呢,偵探唯有親身跟蹤才能知曉。

你猜後來發生甚麼事?是H自己跑去偷食了。她的邏輯是:「只是沒被我找到證據,他一定有女人的。既然他有女人,我也可以有男人!」

這‧種‧女‧人‧實‧在‧可‧怕。

撰文:NZ39

Tuesday, July 07, 2009

在適當的時候說再見


《誰和誰有路》的兩位女主角,誰都不肯說再見,結果搞出人命,累己累人。

有很多人,就是不懂得說再見,以致為自己和他人帶來極大而不必要的麻煩。

Say hi容易bye bye難,特別是在男女關係裡,開始一段感情永遠比殺死它輕而易舉得多。

某君C,是我的同輩親戚,細時常一起玩、長大後很疏堂、一年才見個兩三次的那種。有天,我媽八八卦卦打電話來說:「喂,你表哥上報紙了!」身為女人,怎可以不八卦一下?立即上網看看,原來說,我這位表哥C昨晚在家為情自殺,好彩不遂,否則姑丈姑媽剛供完的單位可要變凶宅了。

閒時好日也不回老家吃飯,在如此gossip時刻,當然要回去收一收風。老媽的收風能力不容置疑,不用半天已經把事件掌握得一清二楚:原本在日本工作、幾乎在當地定居的表哥C在FB認識了香港女子L,二人long D了兩年,表哥C心裡認定了L是終身伴侶了,決定娶雞隨雞回流香港長住。

本來也算是一樁好事,誰料到表哥C的適應力低得出乎意料,回到香港看不慣這吃不慣那,特別是香港人不像日本人那般有禮貌,他坐一回地鐵,可能要跟那些打尖、不讓座、大聲講電話的人吵上幾回。

從日本回來,找的順理成章是日本人公司的工作。而在當地打慣工的他,應付日本人的手腕固然沒問題,問題在於,他大概也早把自己看作真正純種的日本人了,常常埋怨公司內的香港人是假日本人,於是乎,連返工也返得不高興。

我們都知道,在香港這種社會生活,最終極的技倆不過是「看開一點」。這技倆,在香港長大的L當然也知道,表哥C對香港的所有不滿,在她眼裡看來,不過是超級日常極為普通的事罷了,偏偏呢,表哥C說起這些事便火紅火綠,說著說著常常就變成吵架,然後啊,「若不是為了你,我怎麼會回來這鬼地方!」和「後悔的話怎麼不回去?」等等火爆對白也全搬上檯了。

客觀因素都齊備了,L自自然然提出「分手吧!你回去對大家都好!」,自小已是衝動仔的表哥C便會以死相脅,割脈呀跳樓呀飲殺蟲水吃安眠藥呀,最初作一下狀也夠L嚇破膽的,立即就好言相勸回心轉意。但你知道,人是會麻木的,你死極都死唔去,還有誰會理你?據說,L這次是去意已決甚至找到新歡了,表哥C也就真的自殺去,可惜挽回不了芳心,L連去醫院去看這台戲的力氣也省回。

其實,都是而立之年的人了,還未參透「天下無不散的筵席」這道理?好來好去好頭好尾,為感情定止蝕位,適時離場,至少不會被我們這些八卦親戚暗笑一生吧。

而且啊,回日本泡日本妹,不也很好嘛!

撰文:NZ39

Monday, June 08, 2009

監控關係


一段像被《未來戰士2018》裡「天網」監視的戀愛關係,你是要是不要?

在敏感時期被人嚴密監控一段短時間,已教人大呼難受。

何況是一年365日24/7「監視生活」──而且執行的人,是身邊的伴侶。

世上總有些Control freak,如《1984》的Big brother,24小時都要知道你的行縱、知道你跟誰在一起、在做甚麼。

遇上一個Control freak、並且跟她相戀,是很多男人的惡夢。而,你以為只有女人才會這樣監控男朋友嗎?

我就認識一個幾乎將監視女友行動視為生活全部、甚至是人生意義的男人。這個叫J的人,以前拍過幾次拖,每一次都是因為女友背著他有第三者而分手,於是形成他極端怕被騙的性格,對現任女友實施全天候嚴密監控。

拜現代科技進步所賜,他的監控手法多著。每天定時和突擊的追魂Call是指定動作,偶然因為女友正在工作或聽不到電話響聲,他便會不斷地Redial直至女友接電話(最高紀錄是Redial了60次);Redial得不耐煩,便打給她的好朋友以求得知她的行蹤。

這種電話狂已經夠煩人的了,後來他更不知道在哪裡弄了個電腦程式,可以追蹤到手提電話的確實位置,這就好玩了:先打給女友,女友報告了位置後,他便用那程式去確認她有沒有撒謊。

這已經接近變態的邊緣,更變態的事還在後頭:某次他要到外國公幹幾周,以他的電話監控次數之多,漫遊費用應該會叫人肉痛;他便走到鴨寮街弄了些便宜的針孔攝錄機,安裝在二人同居的愛巢內,監察女友有沒有偷漢偷到家裡來。

因為失敗的戀愛史,而令他成為極度缺乏安全感的人,所以會用這些極權國家的手段去管治自己的家,用對方的自由換來自己的安全感。

你說,在這種人身邊是不是比死更難受?也虧他的女友「很理解他的過去,想給他一點安全感」,而她也是覺得「對方管你著緊你,才是很愛你」的人,這個組合實在是一凹一凸呢!

很可惜,表面上好像很乖、很有交帶、很享受這種被人監控的生活的女友,其實暗地裡有其他Affair。

「其實習慣了他那套Check人的模式和時間之後,還是有空隙可以走的!」她靜靜地跟我說。

說她有Affair大概不甚公平,因為她不過是瞞著J而跟男性朋友吃吃街約約會,是不是純粹的友誼不得而知、是不是她在尋找別的機會也不得而知,問題只在於:讓J知道她跟男人外出,他是會抓狂的。與其坦白後要大吵一場,不如一開始便瞞著他,而且她也沒想過蟬曳別枝呢,不過是正常的社交罷。

現在他們仍然相安無事,一個願監視一個願被監視。我想,這可能是他們維繫關係的方式,設若有一天J不打電話Check女友位置,就是他們分手的時候呢。

真的是一樣米養百樣人。

撰文:NZ39